第二天。
南思晨将他挑选的三首曲子发到群里。
第一首,《想去海边》。
第二首,《老男孩》。
第三首,《曾经的你》。
先不管曲子好不好听的问题,要是这些曲子能够完美演奏下来并唱出感觉,这入围赛不随随便便过?
真就随便过呗。
吴妍羽不禁在群里问:【南将军你是认真的吗?】
南思晨回复:【是的,就是这三首选一首。】
这时,谢宇钧在群里刷了n个〔鲜花〕的表情包,以此表示自己的赞美和支持。
南思晨挑选的……全都是具有强大表现力的曲子。有的年代比较久远,有的则是最近这几年比较火热。
对主唱的要求非常高,甚至可以说主唱是整首曲子的灵魂也不为过。
不过,这让大家不禁想:南思晨该不会是故意的吧?
因为南思晨的唱歌实力最强,所以挑选出了非常考验主唱实力的歌,这三首要么音高难度大,要么对把控能力要求高,要么考验歌手的情感变化力。
尤其是《老男孩》,是需要两个人唱的,也就是说南思晨已经做好了全首歌唱下来的准备了。
尤嘉悦在群里发出了询问:【那么,我们要怎么选出曲子?】
陈泰一:【我无所谓。】
但,杨清清当场就发起了一个群投票,通过投票选出要的曲子。
如果出现2:2:2的情况……那就再说。
2分钟后,结果出来了。
陈泰一选择了《曾经的你》。
杨清清选择了《老男孩》
谢宇钧、吴妍羽、尤嘉悦选择了《想去海边》。
好的,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,南思晨自己没有投票,结果是1:1:3。
谢宇钧又唰了n个〔撒娇〕的表情包,以表示自己获胜之后的兴奋。
(旁白:但更多的是犯贱。)
(旁黑:不犯贱一下就不开心。)
杨清清:【那经过投票决定,我们在入围赛要演奏的曲子就是海边了。】
谢宇钧:【海边?请尊重一下人家歌曲,不要搞简称,会让别人觉得你弱爆了!】
杨清清:【要你管?】
谢宇钧:【你说的对!!!】
谢宇钧:【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…………】
(以上省略165个〔鲜花〕)。
杨清清:【@全体成员,那我们先把这首歌自己练了,明天就是12月1号了,我们没时间嘻嘻哈哈了,懂?收到请回复!】
吴妍羽:【懂!必须懂!〔鲜花〕】
尤嘉悦:【懂】
南思晨:【懂】
陈泰一:【〔表情包:OK〕】
谢宇钧:【6】
还好现在群里的人都在。
杨清清:【周末之前你们必须搞定,周末两天我们要弹得完美,懂?】
吴妍羽:【完全没问题!!!】
尤嘉悦:【懂】
南思晨:【懂】
陈泰一:【〔表情包:OK〕】
谢宇钧:【6】
然后,杨清清又@全体了。
杨清清:【@全体成员,这是这星期的安排,请所有人务必加班加点完成任务,若有闪失,你们懂的。】
懂?
懂什么?
吴妍羽:【我懂我懂我懂!在下保证完成任务不负众望!】
谢宇钧:【懂个屁啊,你要杀了我们吗,朋友?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〔鲜花〕】
杨清清:【你觉得什么就是什么。】
尤嘉悦:【OK】
南思晨:【OK】
陈泰一:【〔表情包:OK〕】
很好,看来大家都明白了这件事情的重要性。
不能懈怠了啊。
不过,大家似乎都想到了一个有点骚的事实:这首曲子应该算是挺火热的,在年轻人群体之中应该不算太冷门。既然这样,会不会有人和他们演奏的一样呢?
但……
这或许并不是一件坏事情。
越是这样的曲子,越是能够体现出乐队实力的差距。
演奏得好的话,能给观众们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所有人在这一刻,似乎达成了共识:我们一定能够演奏得完美的。
……
……
……
当天深夜,10点。
陈泰一满头大汗的坐在了学校操场角落的椅子上,气喘吁吁的恢复着体力。
他打开手机的运动记录软件,上面显示着他的跑步时间:2:01。
请别误会,是2小时,不是2分钟。
他跑了2小时。
跑了25公里。
陈泰一除了每天的练习吉他、每天的锻炼肌肉,还有一个重要的项目:每星期至少一次的长跑训练。
这会锻炼他的耐力和持久力,以便于保持自己良好的心肺功能,才不会遇上突发状况的时候跑不过别人。
“哗————”
一股属于冬天的凌厉寒风从陈泰一的身后吹来,突然冷得陈泰一马上把外套穿了起来,拉起拉链,戴上了他的黑色兜帽。
兜帽一戴,行走在这光线昏暗的操场之中,便没有人可以认出他,也没有人可以看清楚他的真实外貌。
虽然这没有什么必要,因为在这所学校里面,除了吴妍羽和谢宇钧之外,并没有第三个人会在公共场合和他打招呼了。
倒不如说,要不是他加入了这个乐队,现在学校里面可能没有人认识他。
同班同学呢,应该是只知道有一个名为“陈泰一”的人,但是要问这个人具体怎么样,每个人都会说:不知道,不熟悉,不管他。
一问三不。
是的,明天就是12月份了,已经三个月了,陈泰一依旧保持着极其清白的身份,不与其他没有必要的人扯上关系。
与吴妍羽扯上关系,只是一个意外,然后间接的和其他人扯上了关系。比如……那天考核的时候,和杨清清的决斗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,因为他弹得太好了。
“呼……呼……”
陈泰一的表情如一潭死水一样,整个人颓废而瘫软的靠在了操场的长椅子上,然后摘掉了耳机,让自己的耳朵短暂的休息一下。
是的,他跑了2小时,也就听了2小时的歌。